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
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浙0481执3807号

申请执行人:朱玉龙

被执行人:陆建国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0)浙0481执3807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朱玉龙与被执行人陆建国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特1642号民事裁定书,已于2021年01月0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孙瑜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1-04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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