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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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1执248号 申请执行人:关志勇 被执行人:朱永飞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248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关志勇与被执行人朱永飞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特2509号民事裁定书,已于2021年02月0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孙瑜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