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乐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绵竹市金坤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402执170号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绵竹市金坤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乐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绵竹市金坤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乐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0000元,并支付从2020年2月28日起至借款追索清偿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告费600元,诉讼费88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绵竹市金坤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34200元,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上海乐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0元;本案支付申请人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本金、利息、公告费、诉讼费共计527400元,收取执行费7400元。 至此,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0)川0402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亓龙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庞国君 |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