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邦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联华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福建联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邦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88667600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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