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阿拉善左旗鼎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天龙矿业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1月26日签订的《合作开发经营矿山协议书》无效;

二、确认原、被告与第三人于2016年1月26日签订的《代为还款协议》第二条约定内容无效。

案件受理费100,由被告内蒙古天龙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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