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掖市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0702民初7248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负责人:张某,该分行行长。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2。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某,该分行个人贷款经营中心副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张掖市人,职业不详。 被告:张掖市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某,该公司经理。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工业园区下安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5811691450。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被告***、张掖市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2019年12月6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案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45元,减半收取2522.5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负担;公告费560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负担。 审判长王正委 审判员朱永生 人民陪审员吴克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王得超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