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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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黔东南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黔2601执145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被执行人有继续履行的义务,履行完毕的,应当及时告知本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判决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