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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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丰都县人民法院(2020)渝0230民初4901号民事判决; 二、由***、***、***、***、***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共同诉讼成本分摊费用183113.6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33.18元,减半收取4416.59元,保全费2770元,共计7186.59元,由***、***、***、***、***负担2587.17元,***、***、***、***、***自行负担4599.42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6245.97元,由***、***、***、***、***负担300元,由***、***、***、***、***负担5945.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