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月21日签订的退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退股款40000元及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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