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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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偿还的本金150000元、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暂计至2020年8月19日为13100元)、律师代理费10000元、仲裁费17000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