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息4.35%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400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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