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汾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汾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1182执382号

荆某某、杨某:

荆某某诉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1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15元,其中,本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1315元。本院已于2020年5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荆某某。至此,荆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1182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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