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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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通化市君必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9569元,保全费5000元,由通化市君必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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