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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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421执432号 王晓明、贺亮: 本院受理的王晓明申请执行的贺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立案后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2020)吉0421执43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吉0421执432号执行案件结案。 执行员孙秀江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梅书钰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