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421执761号 李军、张国艳、康强精神康复医院: 李军、张国艳与康强精神康复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5660.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军、张国艳。至此,李军、张国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421执761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