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421执761号

李军、张国艳、康强精神康复医院:

李军、张国艳与康强精神康复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5660.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军、张国艳。至此,李军、张国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421执761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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