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汤建与被告***于2019年10月10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汤建土地承包金158100元;

三、原告汤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违约金50000元;

四、驳回原告汤建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95元,由原告汤建负担4633元,由被告***负担3462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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