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越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434执6号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曲木阿木: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曲木阿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24.2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74.26元,其中,借款本金1667.43元,利息356.83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北海仲裁委员会(2019)北海仲字第J7499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