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 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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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支公司 铜川市重德热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铜川市重德热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02698.14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