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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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诚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汪涛、王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55461.02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其等价值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汪涛、王宁的收入55461.02元以清偿所欠债务。 三、被执行人汪涛、王宁应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