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省松桃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配合贵州省松桃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松桃世纪凯旋5#楼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二、被告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贵州省松桃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误工期违约金1600000元; 三、驳回原告贵州省松桃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4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贵州省松桃优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5元,由被告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负担95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