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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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500元或等额财产的的冻结、查封。 案件申请费1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负担(已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