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20)豫07民终1741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8)豫0711民初207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8)豫0711民初207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21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15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25日起支付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支付时需扣除已支付的473609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276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2404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