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475,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从2018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20元,减半收取46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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