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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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475,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从2018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20元,减半收取46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