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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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都匀日月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7元,由上诉人贵州都匀日月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诉人贵州都匀日月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7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