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亘囤大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81执548号 申请执行人: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宋小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南京亘囤大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袁秀云。 申请执行人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亘囤大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9)苏0481民初63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0年1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