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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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姚某某名下位于南湖风景区求索办事处湘都社区的房屋一套(登记证明号:×××)作价1215194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朱某、晏某某抵偿被执行人姚某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朱某、晏某某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396110.67元。南湖风景区求索办事处湘都社区的房屋一套(登记证明号:×××)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朱某、晏某某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朱某、晏某某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