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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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腾鼎典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执行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路××号××栋××单元××层××号的房屋;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00元,由四川腾鼎典当有限公司负担4500元,由***、***负担4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