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0,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31 |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