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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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1民终1079号民事判决和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2018)吉0113民初4451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与***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即***委托***进行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南岗子村饲养场机动地承包事宜; 三、***享有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南岗子村饲养场12.59垧机动地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的承包经营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