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97元,退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