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汽运集团侯马运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39282.80元及利息,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后果。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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