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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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天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7年9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被告***协助原告天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二、原告天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返还被告***已支付的购房款801361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天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2万元。 案件受理费583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915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1-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