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光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光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522执559号

吴松(申请执行人)、刘丹丹(被执行人):

吴松与刘丹丹债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吴松(申请执行人)。至此,吴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522民初16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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