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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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45,000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二年、三年,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申请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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