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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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133执恢15号 胡平、陈小彬: 胡平与陈小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785元,其中,本金59000.00元,本案执行费785.00元。本院已将59000.00元执行款转付给胡平。至此,胡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133民初16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