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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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310000元限额内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简阳市××道××号××栋××单元××楼××号的房屋(合同备案号:512838),查封期限为3年。 案件申请费2,0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