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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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8执恢6号 闫凤金、于海涛: 本院执行的闫凤金申请执行于海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682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海涛自动履行了47556元,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案款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院印)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