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6执恢74号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青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2015)滨塘刑初字第312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津0116执恢74号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包瑞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梁晓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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