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275元,退返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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