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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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丰县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421执237号 东丰县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东丰县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于欢、马洪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根据当事人申请(2021)吉0421执23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0421执237号执行案件结案。 执行员由世阳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梅书钰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