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02执恢322号

孟莉:

陈金山:

申请执行人孟莉与被执行人陈金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于2017年10月12日作出了(2017)吉0702民初4676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同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孟莉申请执行标的为40,000.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金山,履行了全部欠款40,500.00元。至此孟莉向本院申请(2017)吉0702民初467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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