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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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盼盼门业有限公司 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19)川0124民初184号民事判决; 二、南宁市盼盼防撬门销售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成都盼盼门业有限公司货款2759954.3元以及利息(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35%为标准,从2017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定的方式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4920元,由南宁市盼盼门销售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