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县梅花店农业生态园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县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淮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527执521号

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昌庆、新县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昌云、新县梅花店农业生态园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执行人):

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昌庆、新县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昌云、新县梅花店农业生态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3月311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淮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527民初1551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王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徐大龙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