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尉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尉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223执2166号

尉氏县张市鑫源油厂(申请执行人)、白振营(被执行人):

尉氏县张市鑫源油厂与白振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9028.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款项,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4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尉氏县张市鑫源油厂(申请执行人)。至此,尉氏县张市鑫源油厂(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223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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