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721执48号 张恒坤、崔东堂: 张恒坤与崔东堂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7民终617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