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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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货款681650元及利息(自2020年5月13日起以6816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付至付清之日止);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被告***、***案涉SMS无纺布3吨;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30元,减半收取531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