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阳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521执2587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申请执行人崔敬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阳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521民初406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崔敬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11月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1年3月8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43000元,缴纳执行费540元。现阳谷县人民法院(2020)鲁1521执2587号申请执行人崔敬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3-08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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