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西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浙0702执51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