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支付给原告***货款229185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逾期违约金,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应赔偿给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14000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48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870元,合计7218元,由原告负担713元、被告负担6505元,被告应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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