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黔01民初61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584146256H,住***。

法定代表人:沈卫东。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第三人:***,男,汉族,住***。

第三人:贵州省大地建筑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41134006L,住***。

法定代表人:熊秀祥。

原告***与被告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省大地建筑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李广

审判员袁波文

审判员汪静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媛媛

裁判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20-03-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